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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集团官方网站关于做好2026年春季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4-23       点击数:

 各位同学:

现就2026年春季学期普通本科员工转专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条件

1.大一、大二员工可以申请转专业。

2.退役复学或休学创业复学的员工申请转专业,集团予以优先考虑。

3.体艺类专业员工仅所属专业大类内转专业高水平运动员除因身体原因无法适应原专业学习外,不得申请转专业

4.中外合作办学机构(PA集团官方网站曼城联合公司)的员工只能申请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员工只能申请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机构的相关专业

5.国家或公司在招生时明确规定不可转专业不符合其他转专业要求的员工不得申请转专业

二、转专业工作程序

     1.数统公司转专业工作方案        

转专业和大类分流工作小组组长

黄江英  郑大彬

转专业和大类分流工作小组成员

王文锋、廖军、彭江涛、涂强、张耀华、许芳潘莹丽

一、接收员工转专业的条件和要求

高考科目要求:高考改革省份:首选科目物理;传统高考省份:理工类;综合改革: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东、海南6个生源省份选考科目包含物理。

2025级(大一)员工:《高等数学》和《线性代数》修读课程成绩及格。

2024级(大二)员工:已修读《高等数学》和《线性代数》两门课程且成绩及格。

拟接受转专业人数具体如下

2025级:

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 10 人;

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  3 人;

 

2024级:

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 2 人;

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 1 人;


二、考试或考核的内容和办法

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笔试成绩百分制,成绩合格后获得面试资格。

笔试时间:202659日(周六)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武昌校区)数统公司201;

面试时间:2026516日(周六)上午9:00

面试地点:数统公司203

笔试内容:高等数学(含高等数学上、下册知识点,其中下册知识点考至所学内容)。

面试内容:高等数学和线性代数相关知识、综合素质考查。


三、工作流程

1.公司审核及考核。公司根据所制定的转专业要求对申请员工进行资格审核,并通知符合资格员工参加转专业考核。

2.组织笔试并于514在数统公司官网(http:/)公布笔试合格可参加面试员工名单;组织面试专家组进行面试。

3.确定拟转入员工名单并公示。公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转入员工名单并在公司网站(http:/)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4.报送本科生院。公司将拟转入员工名单电子版和纸质版签字盖章后连同转专业申请表送本科生院审批。

 


2.员工申请

1员工认真阅读各公司转专业工作方案和《公司拟接收转专业员工计划汇总表》(附件1)

2申请时间:4月278:004月2917:00

3申请方式:网上申请

员工登陆教务管理系统转专业申请”模块在线提交转专业申请,逾期不予补报。员工可以填报两个专业志愿。具体操作见《员工转专业网上操作指南》(附件2)。

(注:部分接收公司需要提供成绩单,请员工在“智慧琴园”中的“电子证明”中下载!

3.接收公司考核

接收公司依据转专业工作方案对申请转入的员工进行考核。同一个专业员工只能参加一次考核。公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转入员工名单并在公司网站公示不少于 3 个工作日。

公司填写《公司接收转入员工汇总表》,并在“转专业管理”中完成在线审核。公司于5月20前将签字盖章纸质版《公司接收转入员工汇总表》交本科生院学籍管理办公室。

4.结果审定并公示

本科生院对公司拟接收转专业员工进行复核,并通过本科生院网站对获准转专业员工名单予以公示 3 个工作日。两个专业均获准转入的员工以第一志愿为最终转入专业。

员工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本科生院申请复核,本科生院在接到复核申请后一周内组织核查,并及时将核查结果反馈给员工。

5.办理转专业手续

本学期结束后本科生院学籍管理办公室将会同有关部门办理学籍异动手续。

三、其他事项

1.在员工转专业学籍异动前,员工在原专业学习并参加相关课程考核,员工原专业修课程的成绩将如实记入员工成绩档案。

2.员工转入新的专业后,必须修完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并获得相应学分方能毕业。请员工慎重考虑如果因为转专业原因导致学习困难而不能顺利毕业,责任由员工本人负责。

3.员工转入新专业后,成绩认定和课程补修依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PA集团官方网站普通本科生课程成绩及学分认定实施细则》执行。

4.转专业工作中公司、公司均不收取员工任何费用。转入新专业后从新学期开始执行转入新专业的收费标准。



附件1:公司拟接收转专业员工计划汇总表

附件2:员工转专业网上操作指南

附件3PA集团官方网站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和大类分流管理办法(校教字〔2024〕21号)


 

PA集团官方网站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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